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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肿瘤药药源性疾病之胃肠道毒性的预防和治疗

来源:华夏肿瘤康复网 发布时间:2013/06/07

近日在《药物不良反应杂志》社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等共同主办的2013抗肿瘤药物药源性疾病与安全用药北京论坛上,肿瘤临床专家、临床药学专家、政府相关人员等共同交流了抗肿瘤药物药源性疾病的危害。 以下华夏肿瘤康复网就药源性胃肠道毒性的问题作出相关报道。

 

  胃肠道恶性肿瘤常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造血系统毒性反应、胃肠道毒性反应、泌尿系统毒性反应等。其中胃肠道毒性反应有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腹泻或便秘等。化疗相关性恶心呕吐使得体内营养缺失、脱水、电解质失衡,甚至影响进一步化疗导致中止。在我国,止吐药的使用处于一种自由状态,缺乏相应的管理与规范,其不合理使用同时存在控制不足和过度控制两方面的问题。据调查统计,高度致吐风险化疗,止吐控制不足的占88.89%(160/180);中度致吐风险化疗,控制不足的占18.87%(10/53);低度致吐风险化疗,过度控制的为100%(104/104)。

 

  专家指出:对于化疗相关性恶性呕吐这种情况,重点在防胜于治,可根据药物的致吐风险、呕吐类型,及患者的病情、特点来制定止吐方案。相关实践证明,5-HT3受体拮抗剂(格拉司琼、昂丹司琼、托烷司琼等)对急性呕吐作用显著,NK1受体拮抗剂(阿瑞吡坦)可使急性与迟发性呕吐控制率进一步提高,另外,皮质类固醇激素(地塞米松等)也可列入处理方案当中。

 

而在癌症治疗中止吐药的合理使用方面,华夏肿瘤康复网康复指导师温馨提示,患者最好首选口服止吐药,当口服无效后,可使用同种止吐药的静脉制剂。而在临床上,在有口服制剂可使用的情况下,注射制剂的使用必须符合药物使用和给药途径的医学必要性条件,病例资料应当注明需采取静脉给药方式之前,患者不能耐受口服。同时,还要重视止吐药的不良反应,考虑特殊止吐药的毒性。以确保最大程度减轻癌症患者的痛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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